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外,财产分割往往是一项尤为复杂的任务。涉及到金钱的纷争往往让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规定吧!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如果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将依据约定进行分割。特有财产则归属于个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通常应均等分割,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如果存在争议,法院将根据法律作出判决。
对于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的房屋,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呢?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建造的房屋,以及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都属于夫妻共有房屋,因此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对夫妻共有房屋的价值和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所有权的,应予准许;
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将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并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通常的司法实践是:如果共有房屋可以实际分割使用,双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对于无法实际分割使用的房屋,可以进行评估后分给一方,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在决定分给哪一方的时候,法院会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以及是否需要照顾抚养子女等因素,并尽量照顾女方的权益。
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因此建议双方在离婚前尽量达成协议,或者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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