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大连轿车冲撞人群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据了解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已致5死,而且经检验鉴定,排除其毒驾、酒驾嫌疑,其具体犯罪原因正在调查中,那么一般肇事逃逸要怎么判刑,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已致5死
大连“5·22”轿车撞人逃逸案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清,省长刘宁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谭作钧多次调度案件侦办、善后救治等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妥善开展工作。市长陈绍旺坐镇指挥,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下设案件审理组、救治和善后组等,市委常委、副市长骆东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并赴医院看望伤员,相关区市县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协同做好各项工作。目前案件侦办、伤者救治、死者善后等工作正全面有序展开。
截至23日早8时,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4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5名伤者正在医院治疗。卫健部门已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成立3个救治组,开通绿色通道,组织多学科会诊,全力救治伤者。民政部门已组织市殡仪馆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全方位做好家属哀悼和情绪疏导安抚工作;一对一做好与死伤人员及其家属的对接,做好善后和服务保障工作。中山区及时恢复现场秩序。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正在落实安抚、慰问、救治等工作。
在案件侦办方面,公安机关正加大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审讯力度,固定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全力侦办。经检验鉴定,排除其毒驾、酒驾嫌疑,其具体犯罪原因正在调查中。
驾车撞人致死怎么判刑?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开车撞死人的情况,一般会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如果此时肇事者不具有逃逸情节的话,那么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存在逃逸的话,因为情节严重,往往也会因此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所以对肇事者的处罚也就会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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