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瑞晶美容医院做了一个全麻的抽脂手术,手术前,女子特意去了美容医院的合作医院做了术前体检,其中包含孕检。
抽脂手术做完的第二天,女子翻看体检报告,发现自己怀孕1个月了,而医生竟然没有发现,又是打麻药,又是打生理盐水,现在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没法要了,便向美容医院提出200万的赔偿。
女子的孕检报告打印时间是1月26日17时37分,而美容医院给女子做手术的时间是当天18点30分,这也就是说,间隔将近一小时,医生根本没有看报告,直接给女子做了手术。
瑞晶美容医院的主任解释说,女子在手术前签了一份“术前须知”,上面写着“本人无怀孕及怀孕打算”,有法律依据,问题在于女子身上。
女子认为,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有没有怀孕还是要以孕检报告为准,而美容医院并没有看报告。
美容医院也不认可女子的说法,并给出两点理由:1、女子是自行去做术前体检的;2、他们是术后第二天才收到体检医院发来的孕检报告。
随后,女子来到做术前体检的杭州禾芸嘉医院。
禾芸嘉体检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说,医院和瑞晶美容医院有业务合作,女子是经委托来做体检的,这一说法,也反驳了瑞晶美容医院“女子是自行做体检”的说法。
但查询体检报告,禾芸嘉体检医院确实是在第二天早上8点,才把孕检报告发送给美容医院的。
瑞晶美容医院认为,正是体检医院没有及时把孕检报告发送过来,才导致这起医疗事故的发生,责任应该在体检医院。
眼看着瑞晶美容医院把责任推到体检医院身上,体检医院也进行了反击,说并不知道女子是什么时候做手术?如果当天做手术,肯定会在几小时内出结果,主要责任还是因为瑞晶美容医院没有说明情况。
从目前情况来看,两家医院都认为对方的责任更大一些,但是两家医院都存在着责任,究竟怎么承担?又该怎么赔偿?三方一直吵得不可开交。
现在,女子已经不想再争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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