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概述:偷拍是指利用针孔摄影机等监视用器材在当事人(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录下一些私密的镜头。 利用间谍技术流出所做出的器材使偷拍更加的容易,在一些色情网站上常常会有「密室偷拍」的影片流传。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偷拍
拼音:tōu pāi
外文名称:CANDID CAMERA
影响: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电影手法
一种拍片方法,指在真实状况中拍摄真实的人物,而被摄影者并不知道有人在拍摄他们。非正常的拍摄方式。利用事先设置好的掩体或用特殊摄影机不让被摄对象发现的拍摄方法。偷拍要注意不能侵犯肖像权。故事片用它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真实自然的效果,新闻片是为了不让被如《秋菊打官司》。
偷拍事件
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过街通道内偷拍女性“裙底风光”时,被巡逻民警抓获。警方在他的数码相机内,发现60多张女性穿着内裤的照片。该男子被治安拘留10天后释放。 当天傍晚7点钟,在连接金鹰商城和乐富来广场的地下通道内,该男子背黑色书包,尾随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该女走上自动扶梯后,男子随即跟上,距离女青年只有两级台阶。这时,巡逻至此的华侨路派出所民警发现,该男子不时将左手伸至女青年的短裙下方。民警立即快步追上扶梯,男青年发觉有人追来,拔腿就朝华联商厦方向跑去。民警赶紧告诉女青年,要她留下等候取证,随后追赶逃跑男子。民警一直追至华联门前,才将该男子扭住。被抓时,男青年手中掉下一个钮扣大小的黑色物体。民警拾起后发现是一个微型探头。民警将该男子交由保安看管,返回寻找那名女子时,发现已不知去向。
难以取证
在楼梯上偷拍女性“裙底风光”,在商场试衣间偷拍女性换内衣等现象并不是头一次出现。但像吴某这样因偷拍遭拘留的,并不多见。据警方治安部门一位人士称,对偷拍行为的处理有两难,一是取证难,二是法律无明确处罚标准。因此,警方对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 在调查吴某的过程中,民警就遭遇取证难的问题。像上文中被偷拍的女性已经离开,无法指证。“这也不能怪她,有谁会留下来作证,指认哪张照片上的内裤是自己的?”民警告诉记者,这些偷拍照片没有被偷拍者的脸部,取证非常困难。
行为违法
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和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非法制造、贩卖或非法使用窃听、窃录专用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这种行为的,处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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