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到了,不少家庭会煮上一锅热呼呼的火锅暖胃,但火锅料中,也隐藏不少危险食物,若一个不小心,恐让孩子噎到后果不堪设想。新竹市一名身心障碍的孩子,在当地某国小附设幼儿园就读,某日用餐时因为吃水晶饺卡喉咙,出现缺氧的情况紧急送医抢救,尽管平安保住一命却出因缺氧时间过久,出现诸多后遗症。
父母怒告园所与老师疏失,申请国赔
也因为这样的事情,让孩子的父母相当不能接受,父母主张当初入学时,曾向校方说明孩子无法吞咽正常食物,必须请老师帮忙剪成小块才能吞咽。但老师当天却没有将水晶饺剪碎,导致孩子吞咽不成,噎住呼吸道无法呼吸。
事发当下,老师发现情况不对后,立刻打电话报警,孩子送医后一度失去生命迹象,在医师协力抢救下保住一命,但却造成孩子异物吸入性肺炎、消化道出血及疑似缺血病脑病变等伤害,让父母气得一状告上法院,认为幼儿园老师过失伤害!
法院认为,水晶饺并非禁止食用食品,父母也无法举证有要求老师务必剪碎食物
孩子父母表示,校方核准将水晶饺列入菜单,老师没有将水晶饺剪成小块状,就拿给孩子食用,才会导致孩子受伤,因此请求学校国赔医药费、看护费、劳动能力减损与精神慰抚金等共计100万。
但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水晶饺并非禁止食用的产品,而且孩童父母也无法举证,是否有要求老师「务必」剪碎食物,再加上孩子先前曾多次在学校食用水晶饺,不论吞咽或咀嚼均没有异常,其他食物也能正常进食,因此难以认定校长与老师有过失,认为本案不符合国赔要件、驳回其诉全案确定。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